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赶紧吃完饭,她脱下衣服让夏福上药。夏福是宦官,这么多年她早已把夏福当了亲人,便无所谓男女之别。药膏有一股芙蓉花香,上好的药,是李斯找人给她配置的。

刚到咸阳城时,她依然是半死不活的。多亏了许多年前韩非送她的那个扳指,被她用一根链子穿起来戴在脖子上,逃亡时都没有摘下。

幸好有这个扳指,她才见到李斯,还能有今天。

“换身衣服吧。”吃完饭身上的汗出得跟洗了个澡似的,不能顶着一身汗臭味去当差。

现在比不了以前,以前日子过得奢华又享受,如今在别人手里当差,是不能和以前相比的。怀瑾换好衣服,然后往章台宫大殿赶过去,蒙恬已经不在那里,他换岗了。

王后陪嬴政吃完中饭已经走了,不过却把扶苏留了下来,嬴政正在榻上逗弄扶苏。他平日看着对什么事都漫不经心的样子,对着自己的儿子却十分来精神。

“叫父王!”嬴政在小扶苏脸上捏了一把,一岁的小孩哪听得懂,张大嘴咿咿呀呀的不知道说什么,把殿内一众人全逗笑了。

过了会儿扶苏睡着了,嬴政让乳母把他抱回王后那里。人一走宫殿里就冷清下来,嬴政伸了个懒腰,半躺在榻上,和她说:“天气热,晚上叫人也去你那里送点冰。”

怀瑾知道在古代夏天的冰有多珍贵,带了一个切合时宜的笑脸:“臣,多谢陛下。”

嬴政笑了一声,饶有兴趣的说:“你真有意思,寡人每次给大臣们赐冰,他们都是说不敢受不敢接,你倒……挺实诚的。”

“臣日后会受到陛下更多的赏赐,区区一些冰,臣欣然接受。”怀瑾面上诚恳的回答。

“哈哈哈哈哈你可太有意思了,寡人喜欢你。”嬴政大笑道,怀瑾一派安然,老老实实的站着,见嬴政第一面她就知道他喜欢什么样的人,她道:“承蒙陛下厚爱,臣不胜欢喜。”

殿中点了香,怀瑾闻得出是前些日子她调的那种香,没想到嬴政这么给面子,这就点上了。正想着,嬴政突然问我:“寡人还是有一个问题想问你。”

“陛下请问。”

“寡人长得很丑吗?”一抬眼,看见嬴政探究的眼睛。

嬴政有一张狐狸脸,眼尾处有些上扬,这双眼睛要是放在一个女人身上,真是媚死了。多情的长相,然而气质截然相反。

怀瑾在没见到他之前,总觉得秦王嬴政该是个霸道总裁范的人——前世看到的小说里都是说秦始皇性情残暴冷酷。见到他之后,便觉得小说实在洗脑。嬴政很年轻,二十出头的年纪,看上去像个刚毕业的大学生。且他特别懒,好像什么都懒得做,无所谓、漫不经心,但是他经常用最懒散的语调说着最犀利的话。

人常说,通过语言可以窥测内心,而嬴政的内心和他的外表是完全相反的。

没有直视嬴政,怀瑾低着头,回答:“陛下英俊潇洒,风流倜傥,实乃咸阳第一美男子。”

这马屁拍的怀瑾心里想笑,谁知嬴政眼里多了好奇:“既然这样,你为什么不愿意当寡人的妃子?”

怀瑾一下卡住,她想起李斯第一次带她见嬴政时,嬴政对她的欣赏不加修饰,他当时对自己说:到寡人的后宫里来,寡人给你立足之地,否则你一个女子,寡人如何留你?

当时是拒绝了的,她拿簪子抵着自己的脸,坚决的说:“赵姮一心报仇,并无他想,我愿意自毁容颜,永远做一个男子,终身不嫁。”

当时李斯脸都吓白了,怀瑾也很忐忑,谁知嬴政竟然大笑着同意了。

眼下嬴政又问了这个问题,怀瑾倒有些拘谨了,琢磨着,她说:“臣……可才只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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