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觉冒出来啦。”

支书媳妇笑得眼睛都眯起来了:“算数好才顶用呢。”

“吃果子,吃果子。”顺手给宋丽塞了一把山果,她也回夸到,“你也好,你也好,你可比刚来的时候结实多啦,你的腰有点冬瓜的影子啦!”

宋丽脸上的笑容僵住了。

但天地良心,支书媳妇没有别的意思,她是发自内心想夸这个姑娘的。

但是她是古兹人,更准确地说这个山寨都是古兹人。他们的习俗审美和汉人不一样,汉族人欣赏像林妹妹一样弱柳扶风、纤纤细指、肤若凝脂的女子,但古兹人不。

这里是云省最偏远的边疆,雨林蔽天,气候湿热,蛇虫猛兽遍地,瘴气蚊虫盛行,他们的审美在恶劣生存环境被重新锤炼塑造,结实、厚敦、皮韧的女子更受青睐。

娶个脆皮细筷子回去有什么用?在深草里挑担水都能撇断,这不是给自己找了个祖宗。

“你以后会长成六十公斤的小伢猪的。”她真诚地祝福,这是她们对一个女子最高的褒奖①。

宋丽的脸仿佛一滩刚刚被搅拌过的水泥,又黑又凝又扭曲。

但她极快地调整好脸上的表情,微微低下了头,仿佛是不好意思地笑笑:“谢谢婶儿了啊,我还得回去做饭,就先走了啊。”

“去吧,去吧。”支书媳妇笑眯眯地说,“路上小心点啊。”

宋丽的笑容一直维持到她走到了四下无人处,冷漠地收了起来。

她咬了一口支书媳妇给她的野果子,被酸的直皱眉头。

“呸,一天天的不是啃草就是嚼叶子,没开化的牛马一样!”

不过她很谨慎,虽然周围没有一个人,连草叶子都没有晃动,但也只是在心中骂而并未出声。

她抿着唇很快走到知青点,却不急着进去,而是在门口的一块石头上坐下来,思忖当前的处境。

当初接到被街道办来给宋派下乡通知单的时候,她整个人都是懵的——她当时正准备接宋软工作,美美留城上班呢。

多熟悉的操作啊,还正好是与东北相对的西南,是哪个干的简直一目了然啊!

宋软那个小贱人看着不声不响,没想到是这么一条狠毒会咬人的狗!

不,她更狠,她好歹给宋软留了个把星期的准

备时间,宋软连准备时间都没给她留,第二天就得走!

偏那时候家里不知道被哪个挨千刀的贼连墙皮都被抠完了,那叫一个家徒四壁,斩脑阔死的,这贼就该死全家!

她当时连行李都没有,最后还是找亲戚借了几身衣服,带着宋父宋母向邻居借来的二十块钱,就那么东拼西凑、匆匆忙忙地下了乡。

那段时候是真的艰难啊。

云省的气候又湿又热,她本身就不适应,又正赶上了农忙的季节,出工的铜锣敲得比打鸣的鸡还早,眼睛一睁就得干活。

最可怕的她下水田割稻谷,水田里蚂蟥尤其横行,这东西黏上的时候无声无息,感觉到疼的时候已经开始吸血了。

她第一次被蚂蟥咬的时候没经验,直接就上手拔,结果她越拔蚂蟥钻得越紧,好不容易弄下来血喷了一裤子,后面还化脓红肿,连带着人发了两天高烧躺在床上没下来!

除此之外吃饭也叫她吃了很大的苦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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