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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章 清末之吾辈爱自由(42)(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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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景是老板,公司的其他员工全都是剪掉辫子的留学生们。

乐景在仔细比对了各行各业后,发现当前时代,只有文娱这行门槛低,来钱快,而且可以掌握话语权。所以公司的核心业务是文娱。

由乐景对这些小伙伴进行商业化写作培训,并抛出一些后世新潮的灵感和创意,让这些大才子来写小说,写戏剧,画漫画,让他们给乐景打工抵学费,乐景也慷慨的给予了他们一些股份分红。

这年头也没啥文科生理科生工科生之说,就连热爱机械制造的顾图南,也具有深厚的文化素养,能写一手漂亮的花体字,写作课上也能写出比美国同学还要优美的英文诗来。

乐景可以毫不夸张的说,他的这些同学们都是文理全才。

&nbs p;而且以这些人的智商,也能很快理解商业化写作的精髓,很快就能举一反三。

要说后世什么题材最为长盛不衰,生命力最持久?

那就是穿越小说了。

所以乐景首先给这些小伙伴们提出了穿越的这个概念,然后举例说明:“对于我们汉族人来说,穿越的话肯定要穿越到明末,抵抗满清侵略,重振我汉人江山,然后在大明发展工业革命,让我华夏成为世界强国。”

“穿越本质就是想弥补遗憾。既然我们现在在美国,就要根扎本土国情,你们代入一下美国人,想一想美国人的遗憾是什么?比如独立战争?比如南北战争?再比如西部大开发?”

所有人:!!!

大家都一脸震撼,一副被推开了新世界大门的表情。

原来还能这么搞啊!

乐景又继续说道:“亦或者作为普通人的遗憾。比如你没和喜欢的女孩在一起,想不想穿越到过去,和女孩重新开始?你穷困潦倒一贫如洗,想不想穿越到小时候好好学习,仗着自己先知先觉的优势,改变自己的悲惨命运,走上人生巅峰?”这种,则是由穿越引申出来的重生题材了。

在场众人再次被惊呆了。

然后乐景又说了穿书,系统,主神,基建,灵魂互换等等后世大火的题材。

乐景源源不断抛出来的新鲜设定和剧情他们闻所未闻,却勾的他们心潮起伏,浮想联翩,浑身直冒鸡皮疙瘩。

太爽了吧!这些剧情和构思未免都太异想天开妙趣横生了吧!

常清鸢听得眼睛都直了,望着乐景的目光仿佛仿佛在看着什么可怕的怪物。

他哆嗦着嘴唇,惊恐问道:“你、你怎么懂得这么多东西?你这些都是从哪里想来的?”

就连顾图南和季鹤卿看着乐景的目光也充满了惊异。他们是这里唯二知道乐景路易斯马甲的人——其他人都以为乐景是从一些好心权贵(比如艾伦和白珍妮)那里获取了资金来资助他们读书。

但是就算知道自家兄弟是个才华横溢的大作家,但是直面他侃侃而谈抛出一个又一个精彩的构思时,还是让他们忍不住用惊异的目光望着乐景的大脑,好奇其中的构造,同样都是人,他的脑子到底是怎么长的?怎么能有如此多的奇思妙想?

莫非,这就是天才的世界吗?

乐景摸了摸鼻子,有点尴尬。

他总不能说这些都是后世烂大街的套路吧?

最终他只能含糊说道:“做梦梦到的。”

于是其他人望着他的目光越发神异,宛如在望着什么下凡的神仙或神棍。

乐景被他们看得浑身发毛,连忙岔开话题:“总之,我就是起了个抛砖引玉的作用,你们私底下好好考虑一下,尽快给我交个大纲,当然不一定非要按照我的想法来,你们如果有更好的想法,也可以来告诉大家,一起群策群力。”

季鹤卿是最快给乐景提交小说大纲的人。

小说名特别简单粗暴,就叫做《麻省人穿越到美国建国前》,顾名思义,讲的是一个马萨诸塞州的美国人穿越到美国建国前,参与独立战争,帮助华盛顿他们建国的故事。

顾图南这个工科生,比之季鹤卿少了一点天赋灵感,但是他会抄啊!他看完季鹤卿的大纲后大受启发,照葫芦画瓢,仿照季鹤卿的节奏和格式,写了一篇美国穷小子穿越到南北战争时期,解放黑奴,一步步奋斗成为美国将军的故事。

常清鸢是第三个交作业的,他写的是重生文,讲的是一个流浪汉重生回小时候,好好学习辛苦奋斗,仗着自己先知先觉的优势投资商业和工业,把握了工业革命的浪潮,最终成为美国首富的故事。

一时间,各种各样的题材百花齐放,有人写上帝选取了12个罪犯让他们不停轮回做好事赎罪的故事(主神无限流),有人写剧本里的一个角色突然诞生自我意识拼命想要脱离剧本掌控的故事(穿书逆袭流),还有人写一对灵魂互换的男女由敌对走向相爱的爱情故事(互穿欢喜冤家流)……

总之,各种各样的故事大纲让乐景看花了眼,不由在心里再次肯定了自己这些小伙伴们的智商,和智商高的人交流就是省事。

他稍微修改了一下小伙伴们的大纲,让他们的剧情更加紧凑,增强矛盾冲突的戏剧性,增加故事的可读性和趣味性。

接着乐景就让他们去回去写小说了。

再然后,乐景开始策划推出公司的第一份报纸。

乐景的新报纸想要站稳脚跟,打进市场,少不了约翰的帮助。

为了消除约翰的情绪,让他不会产生芥蒂,乐景索性就让约翰 也成为了自己新公司的第二大股东,让自己要办的报纸在某种程度上成为约翰的分刊,并给予了约翰一个名誉主编的名头后,这个白人男人对乐景的新报纸的热情就立刻高涨起来,开始热心的替乐景筹划他新报纸的发行事宜。

约翰兴致勃勃问道:“报纸你打算叫什么名字?”

乐景想也不想回答:“守夜人日报。”

守夜人?约翰在心里暗自低估道,真是一个奇怪的名字。

但是乐景是老板当然是他说了算,他就算想叫狗屎日报也是他的自由。

只是约翰有点迟疑,“日报?这时间是不是有点太紧张了?”

乐景解释道:“初期是周报,随着销量的提高,会逐步变成日报。”

然后他又说了自己的商业策略:“初期,《守夜人日报》不打算收费,买一份《孟松小说报》或《哈特福德小说报》,送一份《守夜人日报》,然后等到报纸上的作品打响知名度后,我们再进行收费。”

约翰有点迟疑:“这样的话,前期投入会不会太大了?若是后期销量不理想……?”

对于约翰的质疑,乐景露出一个高深莫测的笑容:“等你亲眼看到我雇佣的作者写的文章后,你就会明白了,只要前期有足够的曝光度,《守夜人日报》就一定能畅销。”

路易斯对报纸质量如此有信心,约翰也一下子被勾起了好奇心,笑道:“那我就期待你的第一份报纸了。”

两个星期后,包括季鹤卿和顾图南在内,一共有13名小伙伴向乐景提交了他们新文的前三章。

让乐景惊讶的是,文章最后的作者署名,除了他们的名字外,还有乐景的名字。

乐景惊讶问道:“这文章是你们自己写的,为什么要属我的名字?”

结果他们比乐景还要惊讶:“题材和内容不是你帮我们想的吗?”

“对啊,这个美国人穿越过去建国不是你的主意吗?”

“神给被选拔的人颁布任务不也是你的主意吗?”

“是你给我说要写重生的啊!我在那之前听都没听过这个词!”

乐景:……

乐景坚定推辞了几次,大家却依旧坚持要给乐景一个作者署名,他也就只能无奈作罢了。

只是,“你们难不成要用真名刊登小说?”乐景看着他们用英语拼写的自己名字的谐音,无奈道:“你们起码给自己起个英文笔名吧!”

乐景暂时不打算暴露自己路易斯的马甲,所以他也要再想个新笔名,嗯,就叫兰斯好了,好听又好记。

“我的笔名,就叫兰斯好了,你们的笔名自己想一想。”

顾图南和季鹤卿不约而同抬头,复杂的看了兄弟一眼,继续思索自己的新笔名了。

乐景开始有点期待等到第一份报纸发行,上面的所有连载小说上的作者那栏都有一个兰斯的名字时,不知道读者会做何感想。

……

第一份报纸,乐景在上面选登了七篇小说,囊括了穿越、重生、穿书、推理、爱情等不同题材,只是每篇小说的作者署名那里都有兰斯这个名字。

约翰是这份报纸的第一个读者。

从他开始阅读季鹤卿写的第一个穿越小说起,他嘴里就惊呼不断,眸光异彩连连,浑身的鸡皮疙瘩就没有消失过。

“上帝啊!我从来没有读过这样精彩的故事!”

“天啊,竟然还有这样类型的小说!”

“作者真是天才!他是怎么想到这种类型的故事的?”

“这个构思真是绝了!人竟然能穿越过去,然后改变历史走向!”

“上帝啊!这份报纸一定会卖脱销的!”

然后等他看完所有故事,并且仔细阅读了每篇小说的作者名字后,他眉头一皱,脸色慢慢涨的通红,露出目瞪口呆宛如见了鬼的表情。

“真是见了鬼了!这个兰斯到底是谁?为什么每篇小说的作者都有他?”他激动地抬头望着乐景,目光渴盼,用力握着乐景的肩膀:“路易斯,你是从哪里挖掘出来这个怪物的?能不能安排我和他见一面?或许他愿意来《哈特福德小说报》投稿?!”

乐景吃痛,掰开约翰激动的铁砂掌,露出一个礼貌标准的笑容,“不好意思,兰斯是奉行神秘主义的作家,离群索居,不喜欢和人接触。”

约翰:………

???这个说辞怎么这么见鬼的耳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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