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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天要不要这么耍她?
抵达平地后,陈鸿远便把林稚欣松开,见她站着发呆,葡萄大的杏眼雾蒙蒙的,说不清是难过,还是别的什么情绪,总之,都与他无关。
陈鸿远平静地收回视线,重新背上背包,头也不回地就要走。
林稚欣眼神恍惚,余光瞥到,嘴比脑子快:“等一下。”
陈鸿远冷眼看着她,“我还有事。”
意思就是让她有话快说,别耽误了他的正事。
林稚欣嘴角抽了抽,真不怪她有刻板印象,只是每个军人都像他这么寡言少语,严肃冷淡吗?她还没见过像他这么不好说话的男人,一开腔能把人冻死。
不过他性子冷,心肠却是热的,看在他刚才帮了她的份上,林稚欣笑盈盈仰起脸,“我只是想跟你说声谢谢,顺便问问你的名字。”
紧接着伸出一只小手,“我叫林稚欣,你呢?”
她身量不高,头顶还不到陈鸿远下颚,更衬得那双眼睛又大又亮,直勾勾盯着你瞧的时候,很轻易就能将人蛊惑,答应她的任何要求。
一路走下来,他发现她好像真的不记得他了,也是,要是真的记得他,一开始就不会叫住他,现在也不会蠢到问他叫什么。
陈鸿远注视着她良久,狭长眼底忽然现出两分戏谑,浅浅勾唇:“怎么?你还没想起来我是谁?”
“这句话什么意思?咱俩认识?”林稚欣收回僵在半空的手,疑惑道。
林稚欣对原主的记忆接收不完全,哪怕努力回想,也没有出现眼前这个人的任何信息,真是奇了怪了,按理来说,这个男人长得这么帅,原主不应该会忘记才对。
因为她们都是实打实的颜控,在喜欢帅哥这点上,有着不谋而合的默契。
再加上她是做服装的,平日里和各种类型的模特打交道惯了,见多识广,这位的外在条件至少能排进她见过的顶级帅哥里的前三。
这也是为什么只匆匆见了一面,她就会对他有印象,并且一眼就认出了他,只是没想到这个男人居然和原主认识,而且听他的语气,似乎早就认出她了,那为什么刚开始的时候不说?
陈鸿远却没有直接回答,反而转身便走:“记不起来就算了。”
长得高的好处就是腿长,林稚欣还没反应过来,对方就已经走出去老远了,就算想问清楚,也根本就追不上。
往前追了两步,林稚欣识相地放慢了脚步,也逐渐理解了对方为什么选择不说,她明显不记得他了,他干嘛还要上赶着套近乎,这不是自找没趣吗?
再说了,这个村子就那么大,每户人家基本上都互相知道名字,兴许他们只是认识,但本身就不熟呢?
与其纠结他是谁,还不如想想等会儿见到舅舅了该怎么应对。
想到这儿,林稚欣理了理腰间斜挎的包,依照残存的记忆,朝着舅舅家的方向走去。
舅舅家很好找,穿过田坎,走到大路上,顺着路一直往山上爬,家门口种了一棵洋槐树的就是了。
三月底快进入洋槐树的花期,四仰八叉的枝干上陆续挂满了洁白的花骨朵,还未靠近,就能闻到阵阵淡雅的清香。
宋家是村子里最常见的土房子,正房四间,住着宋学强两口子和守寡的宋老太太,还有两个没娶媳妇的老三和老四,东边两间厢房则是前两年老大和老二娶媳妇时新翻修过的,要比正房看着新一些好一些。
院子不算大,院坝倒修得宽阔,细看才发现原来是和隔壁邻居家连成一片,不分你我,不过比起宋家打理得井井有条的外观,隔壁邻居就显得有些潦草了,杂物很多,随便堆在一起,像是没怎么刻意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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