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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72章 兵散于府,将归于朝(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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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陛下丶太后。」

冉闵站起身,朝着石世和刘太后拱了拱手道:「关于寓兵于农之事,臣已经与王景略商议过,的确适合我大赵。」

「臣认为,自永嘉之乱以来,中原民生凋敝,百姓困苦,土地荒芜,各地的豪强丶坞堡林立,朝廷实际上能掌握的丁口甚少,不利于徵收赋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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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朝廷不妨寓兵于农,实行均田制。」

闻言,刘仙卿颇为疑惑的询问道:「魏王,何为『均田制』?难道是把天下的土地,都平均分给所有人吗?」

冉闵摇摇头道:「并非如此。太后,所谓均田制,是让天下人都有田可耕,使土地不再荒芜。」

「以臣之见,凡十五岁以上的男子,每人授给种植谷物的露田四十亩,女子二十亩。」

「拥有奴婢和耕牛的人,可以额外获得土地,奴婢同普通农民一样受田,人数不限,土地归主人。」

「丁牛每头受露田三十亩,一户限四头。所受之田不准买卖,年老身死,还田给官府。」

露田都是无主荒地,因考虑休耕轮作,故授田时—般按休耕周期加一或两倍,也称「倍田」。

听见冉闵要颁布这样的均田制,就算是张举丶赵庶这般地方豪强出身的大臣,都为之面面相觑,并没有提出反对意见。

毕竟这种制度并未触动他们的利益:

制度本身并未废除土地私有制,反而通过永业田丶奴婢受田等方式,保障了官僚地主占有大量土地的特权。

「初受田者,男子每人另授桑田二十亩,限三年内种上规定的桑丶枣丶榆等树。」

「桑田可作为世业田,终身不还,可以世袭,但限制买卖。在不宜种桑的地方,男子每人另授麻田十亩,女子五亩,奴婢同样受田,按露田法还受。」

「新定居的民户还可分到少量的宅田,每三口一亩,奴婢五口一亩,宅田也属世业。」

一听这话,张举皱了皱眉头,朝着冉闵拱了拱手,颇为困惑的问道:「魏王,老夫不解,这桑田可是世业?能否买卖?」

冉闵笑了笑,说道:「张太傅问得好。桑田按现有丁口计算,盈者得卖其盈,不足者得买所不足,不得卖其分,亦不得买过所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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