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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章 史弘肇的规矩(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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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汴后第十一日。

汴京城这几天安静了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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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那种百废待兴丶人心渐定的安静——是那种刀子悬在头顶上不敢出声的安静。

史弘肇治城防用的法子极简单:宵禁丶巡街丶当街行刑。

宵禁令是他入汴第三天就下的。酉时三刻起,城中各坊坊门落锁,行人不得在街面上逗留。违者——先打二十军棍,再审。没有「再审「——二十军棍打完能站起来的,赶回去。站不起来的,拖回去。

巡街由侍卫亲军的巡卒负责。史弘肇手下有四千禁军,拨了八百人分三班轮值巡街。每班两个时辰,从酉时三刻巡到翌日卯时。巡卒穿甲执刀,十人一队,沿主要街巷来回走。

当街行刑——这是最让百姓胆寒的一条。

入汴以来,城中乱民丶流匪丶散兵游勇多如牛毛。趁着朝廷立足未稳,每天都有抢劫丶偷窃丶斗殴的事。史弘肇的处置方式是:抓到了,当街砍。不审丶不问丶不留情面。

十一天。砍了多少人?

王殷今天报的数是十七个。

十七个人头。其中有十一个确实是明抢明夺的匪徒——拦路劫财丶入室抢掠丶持刀伤人,砍了不冤。但剩下六个——王殷查了一下底细——有两个是偷了邻家三斗米的饥民,有一个是宵禁后在街上找自家走失的小女儿的老汉,有一个是酒后跟巡卒起了口角的屠夫,还有两个——连犯了什么事都说不清楚。巡卒的回报只有四个字:「形迹可疑。「

形迹可疑。

这四个字在五代的军法里可以套在任何一个人头上。你走路姿势不对——形迹可疑。你半夜没睡在家里——形迹可疑。你看巡卒的眼神不对——形迹可疑。

刘承训把王殷递来的清单看了第三遍,放下了。

「那个找女儿的老汉——砍了之后女儿找到了吗?「

王殷沉默了一息:「找到了。在城西一个角落里蜷着。三岁。饿了两天。被巡卒送回了亲戚家里。「

「亲戚?「

「她娘在契丹入城的时候被掳走了。她爹——被砍了之后就剩她一个人了。邻家一个大婶暂时收了她。「

偏殿里安静了很长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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