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黑金(求追读)(2 / 2)
「先投个五十万,后期再追加。」陈非说道,「正如我一开始告诉你的,我现在没有杂志社,没有办公室,如果你入职,你就是我的头号大将。」
「呃……」乐慧贞一时间不知道说什么好。
这人连办公室都没有,就这么招募头号大将。
要是换成胆小的,估计已经报警。
她又问道:「《YES!》还算好做,但《黑金》里面的信息,你要怎么保证准确又及时?要是跟《新知》那样,大家还不如去看《新知》,凭什么来看你的?」
「这个问题问得好。」陈非笑了笑,道:「我自然有自己的渠道,保证到时候绝对都是新鲜出炉的内幕新闻,连狄波拉要被人绑架的事情,我都知道,你真不会以为我是偷听到的吧?」
「这好像也有点道理……」乐慧贞又想了想,道:「我不想做马仔,我也要投资。」
「投多少?」
「投二十万港币。」乐慧贞道,「而且还要兼任《黑金》的主编。」
心里想着大不了电视台那边先停职,要是杂志办不下去,自己就跑回去当记者,或者可以用他的创意继续办。
陈非看了她一眼。
「你一个女的,写社团内幕?」
「女的怎么了?」乐慧贞不服气地瞪着他,「我跑新闻三年,警署丶法庭丶廉署丶社团,哪个地方没去过?你知不知道去年全港第一个拍到恒生银行持枪劫案的记者是谁?」
「你?」
「正是我。」
「所以我一眼就看中你这个人才。」陈非点点头,又道:「你看这创意是我的,而且调查那些内幕的渠道也是我的,所以我要占股80%,而你就占股20%,有没有问题?」
要想马儿跑,就得给马儿吃草。
想要马儿不跑到外面去,方法则有很多。
民国时候有个天一影业,创始人叫邵醉翁,公司捧红的第一个女演员叫胡蝶,后来胡蝶出走,天一公司损失惨重。
于是邵醉翁痛定思痛,要捧红下一个「胡蝶」,这个人叫陈玉梅,为了不让陈玉梅有被对手挖走的可能,只有一个最好的办法。
就是娶了她:既是她的老板,又是她的老公,这样她就再也不可能离开天一公司,同时还能省一笔演员工资。
邵醉翁就是邵氏电影创始人邵仁枚和邵逸夫的大哥,后来邵逸夫很好地继承了大哥这个省钱的办法。
↑返回顶部↑